郑州密集出台十个文件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郑州日报  时间:2019-11-18 10:31

◆所有审批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咨询辅导专区,组建帮办代办队伍,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以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限“三减少”为重点,解决多头申报、来回跑趟问题

记者17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郑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方案》《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督查督办暂行办法》等10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九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出让类用地)、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划拨类用地)、社会投资类带方案出让类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社会投资类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公路工程类项目、电力工程类项目。

按照《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所有审批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咨询辅导专区,组建帮办代办队伍,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同时,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以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限“三减少”为重点,再造重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固化,解决多头申报、来回跑趟问题,助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项目信息网上归集、审批结果网上共享,实现业务协同并联办理。依托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与中介服务融合、市县两级审批服务融合、市级审批服务部门业务融合、实体大厅与线上大厅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全链条联动审批,无缝衔接。

我市还将建立分阶段并联审批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分阶段“一家牵头、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

监督管理方面,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利用科技手段,对审批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对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失信、违约等情况,记录失信信息,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开,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戒。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未落实政务服务相关制度、未履行牵头部门或配合部门责任、擅自增加前置条件、不依法实施审批等行为,以及因部门原因造成超期审批、让申请人多跑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倒查追究。

相关链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 (试行) 等10个文件的通知 - 郑州市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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