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8月28日下午,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条例》内容,确保支部全体党员同志积极主动增强纪律意识;会议由支部书记袁清明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袁清明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条例》的新内容、新特点,以《条例》内容中的“一个思想”、“两个坚决拥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五种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为主线贯穿整个学习过程。各党小组成员针对学习内容分别作了发言,第二党小组成员冯明同志发言:“新修订《条例》增加了巡视巡察的相关条款,把干扰巡察工作和整改不落实行为上升到了违纪的高度,这就要求大家在日常工作中更要做到严格要求,严于律己。”第一党小组成员张娅卓同志发言:“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条款更加详细具体,更加明确清晰,认识度更强了。”
针对此次民主生活会中学习的《条例》内容,支部书记袁清明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真正做到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同志要继续对《条例》内容深化学习,以党小组为学习组织单位,并做好发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