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保障来访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接待流程安全有序,根据相关工作规定,现将进入接待大厅办理业务的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件要求
1.来访群众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接待大厅。
2.电子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其他证件或电子身份信息暂不作为准入凭证,敬请谅解。
二、注意事项
1.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群众,请提前备妥证件后再行来访,以免延误业务办理。
2.进入大厅前请主动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及安全检查。
3.请全程遵守接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共同维护良好办事环境。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提前致电接待大厅咨询:0371-8989551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郑州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2025年3月6日